亲属关系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所以原则上来说,如果材料不齐全是不能办理的。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略微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如果咨询公证处后还是被告知不能办理,那么也可以咨询专业的代办机构,有很多都可以帮你操作,完成公证。有户口就能办护照,没有户口就不能办,如果孩子没有户口,就要先去解决户口的问题。如果有了护照,去哪个国家办哪个国家的签证就行了。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孩子和财产问题,可以就这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