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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下: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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