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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的,能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法单方面行使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也能与单位解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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