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的程序从起诉阶段开始,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1)人民法院在接受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将受理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进入答辩阶段后,人民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十五日内应作出书面答辩,如果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不能作出答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4)最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主要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这一阶段,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并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5)开庭时,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和诉讼请求,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6)整个起诉离婚流程结束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关于起诉离婚的费用,根据规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
(2)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5%的比例交纳。
(4)如果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诉讼费可以减半交纳。
(5)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