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讨论房屋出租出租主需要承担哪些税费时,以下几个方面是我们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
首先是房产税,这是对出租房屋所有权人所必需支付的税金,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年租金收入的百分之十二进行缴纳税款;
其次是个尚未问题,按照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个人出租住宅房屋取得的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至百分之十的优惠政策;
再者,若租金低于四千元人民币时,则需按照(租金×10%)的方式进行缴纳税款;
然而,如果租金超过四千元人民币(包含四千元),那么就需要按照(租金-已纳税金×(1-20%))的方式进行缴纳税款,同时,营业税的征收标准在原本3%税率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减半的优惠待遇;
最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费附加税的征收标准是依据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以及附加率3%来计算得出的。
值得注意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在此情况下是无需缴纳的。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