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除无固定期合同怎么赔偿
一般而言,与雇主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员工往往会在同一单位持续较长的工作年限。在此情况下,如果雇主要求提前结束这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主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例如,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则经济补偿将按照该员工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计算,并予以支付。
然而,若雇主单方面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员工工资吗
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工资。若用人单位未能圆满履行职责,没有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建议劳动者务必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权。在此过程中,还可考虑至同级劳动局提起仲裁,请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未签署过劳动合同,则有权利主张未签署劳动合同的两倍薪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