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罪
关于特殊形态的“移转夫妻共有财产生效”,此案情明确指向离婚过程中某一方蓄意隐匿、变更、出售、毁坏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制造虚假债务以图侵吞对方财产的行为。例如,擅自将夫妻共同的存款转入他人账户,或者将共同拥有的房地产登记在他人名下等。这类行为对另一方可谓是严重侵犯其应得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情况构成非法转移夫妻财产罪
在离婚纠纷等场景中,以下情况可能构成非法转移夫妻财产罪: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变卖、毁损、挥霍或者通过伪造债务等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转移给第三方,导致另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权益受损。但需注意,并非所有的财产转移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情节严重的,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一般来说,数额较大(通常指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且拒不返还的,可能构成此罪。如果发现对方有非法转移夫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