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违约时,首先应依据合同约定来确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若合同对此有明确规定,依约执行。
一般情况下,双方都违约,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比如一方未依约交付租金,另一方未按要求维护房屋,都需分别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
此时,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继续履行合同、修理房屋等,以减少损失扩大。若双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难以确定,可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判定双方责任比例,进而确定赔偿金额等责任承担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期限届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合同自然终止。
2.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一方存在根本违约行为,如逾期支付租金达一定期限等,另一方可行使法定解除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法定情形,当事人也可解除合同。
3.房屋灭失:租赁房屋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完全损毁。
4.所有权变动:租赁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下,一般不影响租赁合同,但如果新所有权人有合理理由终止合同的除外。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用于居住租赁的情况下,承租人死亡且无共同居住人的,合同终止。
6.合同目的实现:如租赁房屋仅用于特定活动,活动结束后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