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公司及商业 刑事诉讼 雇佣与劳动 家庭及婚姻 清算与重组 知识产权 诉讼及调解争议 人身伤亡及工伤索赔 交通事故索赔
 咨询专区
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公司法律顾问每年费用是多少?..
债权债务怎么收费?..
购买的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办?..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股权转让..
欠款纠纷咨询..
 网站新闻
二套房首付比例可能将下调..
武汉首套房房贷全面执行新基准 ..
韩国中年离婚创历史新高 首超"..
男子为买房假离婚假戏真做 毒杀..
黄毅清称与黄奕离婚案本月21日..
曝王学兵与第三任老婆离婚 张芊..
只因不愿离婚 男子挥刀杀妻..
英国调查称夫妻“奉子成婚”容易..
 经典案例
开发商被查封 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地铁房”通不了地铁 业主怒告..
千万富翁不愿付离婚费被拘 称前..
谈一起学生之间因挑逗玩耍引起的..
 法律动态
汽车租赁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的怎..
非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有哪些内..
男子4天发13553条诈骗短信..
中山古玩店卖野生动物制品 27..
男子入室盗窃一根香蕉 被判拘役..
商品房买卖中,订金合同的法律效..
劳动工伤办理程序..
建筑与房地产

  
武汉市二套房契税上调至3%

武汉市购买新房和二手房契税、个税政策开始调整,购房能否享受契税优惠,取决于所购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二套房契税上调至3%。武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醒市民,今后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办证过户,都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二套房契税优惠,及出售家庭唯一住房一年内又新购房的个税减免。

  武汉市交易中心介绍,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征收契税;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的,按1.5%征收契税;如所购房屋不符合以上条件或为二套房的,契税一律按3%征收。另外,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者,不再享受个税减免优惠。非普通住宅仍按武汉市现行标准进行征收。

  据介绍,本次调整范围涵盖了新房和二手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新房买卖合同在9月30日前签订、10月份办理房产证的,仍按旧标准征收。

  武汉市交易中心相关人士提醒,由于此次契税调整重点区分了是否家庭首次购房,所以前来办证的市民在提交资料后,房产窗口都要查询其家庭住房情况,可能会导致收件较慢。自己承认所购房屋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要将承诺写在申请表上。她重点提醒,以前市民办理二手房过户需要提交结婚证和户口本,今后新房也需要提交这些资料,免得多跑一趟。

  

链接  武汉买房契税一览

  由于商品房是签订购房合同后由市民自行办证,很多人买房后几年才办证,而契税的调整是跟着合同走的,导致商品房出现了多个标准的契税政策同时执行问题。二手房是网签合同后直接过户,按过户时的契税政策征收,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记者昨收集了武汉市商品房办证契税标准,以供读者参考。

  武汉市商品房办证契税,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不同,分为六档,1%、1.5%、2%、3%、4%、6%。

  具体来说,1997年10月1日前契税按合同价6%征收;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按4%征收;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按2%征收。

  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住房以及房屋用途为别墅的,契税按4%征收。

  合同签订于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中心城区别墅类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普通住房标准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住宅小区容积率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合同签订于2010年10月1日及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普通住房标准中任一条件的契税按3%征收;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按1.5%征收(住宅小区容积率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
原有图片
© 2010 a湖北武汉知名律师|武汉资深律师|武汉金牌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鄂ICP2009092315号 【后台登录】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邮编:430071 电话:13667217638 1320716171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联系人:陈律师 沙律师    传真:027-87896508 手机:13667217638 1320716171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