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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重组

  
解散程序与清算程序的时间关系
法院作出公司解散的判决时,并不同时对公司清算问题作出认定,而是给公司15天时间,由其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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