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武汉市总工会牵头,该市餐饮行业企业和职工代表共同签订了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这意味着该市餐饮行业的工资标准、薪酬涨幅及福利待遇有了底线。全国总工会派出代表赶到武汉见证了签约仪式。
武汉市有近4万家餐饮企业,常态从业人员达45万人。其中超过八成企业只在乎保证大厨和服务总监等高端员工的福利待遇,普通员工的权益缺乏保障。为此,武汉市总工会于今年初开始推进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
鉴于武汉市尚未建立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武汉市总工会确定由该市商贸金融烟草联合会代表职工方,由武汉餐饮协会代表企业方,进行集体协商。
多轮协商中,双方重点对工资分配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加班工资、医疗待遇、女职工保护等11个项目展开磋商,最终达成一致,由员工方代表周国华和企业方代表刘国梁签订合同。《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规定,餐饮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合同对餐饮行业工种进行了细分,为10类主要工种划出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远城区餐饮从业人员最低工资不低于996元,中心城区不低于1196元,并将全行业最低工资工种的底线提高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该合同还规定2011年餐饮行业职工工资涨幅不低于9%。企业若违反合同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据了解,武汉的这一做法在国内餐饮业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