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层本应当是专门安放各种机电设备的楼层,为整栋大楼提供服务的空间,不得用于居住使用。但有的开发商虽然以设备层的名义申请报批,但事后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仍然取得了该楼层的产权。即使这样的设备层的层高高于2.2米的界限,将这种“假设备层”出售给买受人的行为明显属于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受人可以申请撤销受欺诈的买卖合同。同时,按照现行物业司法解释,设备层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同使用,如果开发商擅自将该楼层办理了产权,其他业主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撤销产权登记,恢复设备层的公共适用用途。
房产律师提示关键词:设备层、物业纠纷、合同欺诈、上海房产律师
【案例分析】
2000年9月13日,付女士和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开发商18层的一套商品房,并一次性将全部房款交付给了开发商。
一波三折之一:逾期交房
双方合同约定了开发商应当在2001年12月28日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付女士,但等待了一年之后,超过了交房期限付女士仍没有得到开发商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开发商出现了逾期交房的违约情形。(违约一)
2002年2月,付女士亲自到开发商处询问办理入住手续事宜,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www.zhangleilvshi.cn
一波三折之二:设备层、管道层
付女士前去验收该18层的房屋时发现,该房屋内设置了大量管道,竟然属于设备层。该房屋后经法院到现场勘察,房屋入户门内走道吊顶后的最顶空间竟然不超过2.31米,完全不符合民用住宅设计规范。(违约二)
一波三折之三:遭遇蛮横开发商
付女士当即提出要求对棚顶的管道等加装吊顶装饰,遭开发商拒绝;付女士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部分房款,遭开发商拒绝。开发商反而声明早已通过业务员告知了付女士所购房屋属于设备层,不同意付女士的任何要求。(欺诈)
十分无奈,付女士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1、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付女士;2、开发商为其加装吊顶等设施;3、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4、开发商退还房款12万元。
【案件思考】
1、购买设备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2、开发商违约应当承担哪几种的违约责任?
【法庭判决】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在与付女士确认户型及房产平面图时没有告知付女士所购的房屋是管道层,交付的标的物存在明显的瑕疵。该管道层被公用管道等占据了一定的空间,使可利用的空间减少、高度降低、居住环境变差,损害了付女士的合同利益,因此判决开发商退还付女士房款12万元,并承担安装吊顶的费用,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法理延伸】
律师认为,在这起案件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开发商欲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付女士当然有权拒绝收房,并且在付女士拒绝收房这一段时间内,应当认定为是开发商的逾期交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付女士最后还是选择了接受设备层作为合同标的。如果开发商的售楼人员在和付女士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告知付女士该楼层属于设备层的话,那么开发商构成民法上的欺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付女士也可以选择撤销合同的维权方式。撤消后,合同归于无效,开发商应当返还付女士已经支付的房款,并赔偿因此给女士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