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怀奇介绍,收酒具使用费是酒店的内部规定,因酒店装修豪华,没有在酒店内进行公示。与王女士共同就餐的一位男士曾在订餐前咨询过酒店,酒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凡顾客自带酒水一律要按所带酒水在该酒店售价的15%收取酒具使用费。“当时服务员也给王女士当面介绍了酒店的这项规定,并举例说自带酒店售价1000元的五粮液,就要收取150元的服务费,并不是说带了酒店售价8188元的15年茅台,酒店还收150元。”
“收取酒具使用费,主要是为了划分责任。如果消费者自带昂贵的酒水,服务员在开瓶时不小心损坏,责任由谁来承担?”郑怀奇说,王女士所带的酒,酒店售价8188元,按规定应收1228.2元酒具使用费,而酒店实收了1108元。
王女士表示,酒店方根本没有将酒进行当面对比。她所带的酒是从父母家里拿的,其父亲过去是河边镇小学教师,酒是以前一位学生家长送的,家里不可能有15年茅台那么高档的白酒。
消协投诉站
内部规定没公示 酒店违规
“顾客吃完饭后,将酒的包装和酒瓶都带走了,但有工作人员可以作证。”郑怀奇说。王女士称,她所带的酒没有包装,是用购物袋提到酒店的,吃完饭后,将酒瓶拿出酒店,直接扔在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昨日下午,绵阳城区消费者协会花园投诉站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收到王女士提交的申诉书后,已到顺辉·世纪巴登酒店调查。消费者自带酒水并没有违规,如果酒店要收取酒具使用费,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商家需要先将收费标准事先明示,在得到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收取。
“根据初步调查,酒店方在营业场所任何部位都没有对酒具使用费的内部规定进行公示和明示,违反了消法以及相关规定。”该工作人员表示,可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