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公司及商业 刑事诉讼 雇佣与劳动 家庭及婚姻 清算与重组 知识产权 诉讼及调解争议 人身伤亡及工伤索赔 交通事故索赔
 咨询专区
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公司法律顾问每年费用是多少?..
债权债务怎么收费?..
购买的商品房,延期交房怎么办?..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股权转让..
欠款纠纷咨询..
 网站新闻
二套房首付比例可能将下调..
武汉首套房房贷全面执行新基准 ..
韩国中年离婚创历史新高 首超"..
男子为买房假离婚假戏真做 毒杀..
黄毅清称与黄奕离婚案本月21日..
曝王学兵与第三任老婆离婚 张芊..
只因不愿离婚 男子挥刀杀妻..
英国调查称夫妻“奉子成婚”容易..
 经典案例
开发商被查封 对购房者有何影响..
“地铁房”通不了地铁 业主怒告..
千万富翁不愿付离婚费被拘 称前..
谈一起学生之间因挑逗玩耍引起的..
 法律动态
汽车租赁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主体..
对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的怎..
非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赔偿有哪些内..
男子4天发13553条诈骗短信..
中山古玩店卖野生动物制品 27..
男子入室盗窃一根香蕉 被判拘役..
商品房买卖中,订金合同的法律效..
劳动工伤办理程序..
家庭与婚姻

  
丈夫赠房给妻子不到1个月后,妻子起诉离婚
为增进感情,丈夫将房屋赠与给妻子,谁知,没多久,妻子却起诉要离婚。随后,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所签订的公证书。昨日,记者获悉,包河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孙先生(化名)与妻子丁女士(化名)婚后购买了一套孙先生单位所分的福利房。在孙先生看来,两人婚后感情尚好,而房子在谁名下都不影响自己生活,反而有助于增进夫妻感情。于是,2012年9月3日,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把这套房子无偿赠与丁女士,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天,两人在合肥一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可令孙先生没想到的是,当年9月21日,丁女士在获取房产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之后,法院判决不准两人离婚。气愤的孙先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双方所签订的公证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以公证形式约定将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约定为丁女士的个人财产,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孙先生未举证证明丁女士在与其公证财产权属时对其存在欺骗行为,且双方对财产公证后,丁女士起诉要求离婚系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起诉的行为并未侵害其家庭权益。因此,孙先生要求撤销公证书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
原有图片
© 2010 a湖北武汉知名律师|武汉资深律师|武汉金牌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鄂ICP2009092315号 【后台登录】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邮编:430071 电话:13667217638 13207161718 邮箱:chenlinglawyer@163.com
联系人:陈律师 沙律师    传真:027-87896508 手机:13667217638 13207161718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