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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从3月1日起施行,要换新证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有个过程。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反复强调。

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簿证统一后,物权变动情况才能统一规范反映,物权才能得到统一的严格保护。王广华强调,簿证统一了,无论哪个地方登记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当事人都会有统一、可以信任的依据,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坚持‘不变不换’和方便企业群众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宏志强调,各地不得强制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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